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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网站编辑:赵彩如 加入时间:2017-12-18 15:18 浏览 次

一、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1.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8:30-11:30

(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017年12月23日14:00-17:00

(2)英语(满分100分)

2017年12月24日8:30-11:30

(3)业务课一(满分150分)

2017年12月24日14:00-17:00

(4)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2.考试地点:

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 天平楼A、B座及正心楼(四号教学楼)

二、准考证下载

时间: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三、住宿

请考生提前合理安排住宿地点,确保准时参加考试及个人人身、财产安全。

四、交通

1.火车站—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

公交出行方案: 616路

2.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

公交出行方案: 600路/ 616路/ 616路区间

3.自驾车辆在考试前一天及考试当天,可凭准考证免费进出长安校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按照准考证要求自备相关考试用品,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2.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教师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考场内配有电子时钟,严禁考生携带手表、手机进入考场。

3.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监考教师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4.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5.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当场考试时间终了考生方可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场警戒线以内逗留或者交谈。

6.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7.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教师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教师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9.考生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