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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网站编辑:赵彩如 加入时间:2017-12-06 17:55 浏览 次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08

所在单位:经济法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李永宁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活动中所产生的与环境资源有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世纪60年代前后,随着环境污染的加剧,国家开始适用法律来治理污染问题。环境法学正是在传统法学无力应对严重环境问题的状况下专门研究环境法的一门学科,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复杂化、国际化,环境法学逐渐脱离传统法学学科而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

环境资源法有自己独特的调整对象,有自己的权利义务体系,有自己的理论基础和独特的法律原则。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环境资源社会关系;环境法的主要原则有协调发展原则、预防为主原则、环境责任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等。环境法在性质上属于社会法规范,是典型的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部门。

环境资源法学研究范围比较广泛,从环境法的类型来看,可分为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生态保护法等;从环境法学与传统学科的关系来看,可分为环境民法(物权、环境侵权)、环境刑法、环境行政法甚至环境宪法和环境诉讼等;从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看,环境法的一些热点问题如环境标准、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都要求必须将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结合起来研究,因此,这二者的结合是个趋势。

环境法学是一个综合性边缘性学科,研究环境资源法学,不仅涉及国内法、国际法以及法理学、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学学科,而且还涉及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经济学、环境管理学以及环境伦理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内容。同时,环境法学又是一个新兴的学科,也是一门蓬勃发展的朝阳学科,具有后发优势。随着环境资源问题的日益严重和对环境资源保护更加重视,相信环境法学科将有光明的前途。